1、校园欺凌不是中国的独有现象,而是一个在世界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。1983年,挪威的全国性调查显示,7~16岁的学生中,15%的人与欺凌行为有关。
2、2015年6月5日,日本政府公布的《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》显示,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普遍,在为期6年的追踪调查中,近九成学生曾遭遇校园欺凌,形式包括集体孤立、无视、说人坏话等。调查显示,从2007年小学四年级到2013年度初中三年级的6年间,只有13%的学生表示从未遭受校园欺凌,从未欺负过他人的学生也只占12.7%。
3、校园欺凌欺负行为
(1)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;指责受害者无用、侮辱其人格等。
(2)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。拳打脚踢、掌捆拍打、推撞绊倒、拉扯头发;使用管制刀具、棒等攻击受害者。
(3)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、教科书、衣裳等,损坏,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。
(4)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,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。